一名公关公司前财务和人事经理因失信公司逾60万令吉,今日在地庭被控3项控罪,但他否认有罪。
根据3项控状,被告IBR Asia公司前财务和人事经理冯程栋(51岁,译音),于2022年4月29日至今年5月28日在公司,分78次将公司合共60万1883令吉转移到其个人户头,供自己使用,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(失信)。
一旦罪成,可被判服刑最多14年、鞭笞和罚款。
另外,被告也否认3项替代控状,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,在明知上述金钱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,挪用公司金钱,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(不诚实盗用财物)。
一旦罪成,可被判坐牢最多5年、鞭笞和罚款。
较早前主控官莱哈娜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,但被告代表律师法汉以被告目前失业和需要照顾妻子和2名仍在学习的孩子为由,要求降低保释金额。
法官哈米达随后谕令被告以1万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,案件定于7月23日过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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