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她今早出席森州行动党妇女组区部会议后受询时说,通讯部已经有了草案,但有些事情仍在审查,基于向国会提呈法案的程序,需征求总检察署和其他部长的意见,还要得到内阁的批准,因此需要时间处理。
“在此法案中,通讯部负责确保所有平台提供商(platform provider)遵守我们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,以便在采取执法或任何其他行动时,可以得到平台提供商的配合。”
她透露,通讯部在5月14日召开了特别会议,也是针对有关修正案的第三次会议,由通讯部长法米和首相署部长(法律及体制改革)阿莎丽娜主持。
她认为,在考察新法案的同时,也必须考量现有法案,再去进行改进,以确保法案得到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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