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3岁单亲妈妈在教导女儿读书时,因有阅读障碍的女儿保持沉默,进而大怒掌掴其女两边脸颊直至瘀伤,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,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4个月。
这名单亲妈妈被控于2019年11月6日晚上8时30分至晚上9时期间,在敦依斯迈花园的住家故意对6岁2个月大的孩子进行施虐行为,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(1)(A)条文(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,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),罪成的最高监禁20年,或罚款5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代表律师伊万以被告初犯及每月3800令吉的工资为由,请求法庭轻判。
“被告尚是孩子的监护人,她需要照顾及教育年幼的给孩子。我的当事人也并非有意犯下此举,而这也是第一次发生。法庭需要考虑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单亲母亲,她因需工作,还要照顾孩子而面对压力。”
主控官诺丽雅娜副检察司以被告作为受害者的监护人,有责任保护受害者为由,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警示公众。
“被告应该耐心教育其患有阅读障碍的孩子。”
据案情显示,举报人为受害者的亲生父亲,于2019年11月7日在其办公室,接获一名教师的WhatsApp信息,告知其孩子在眼部下方左右脸颊有瘀伤。他从学校将女儿带往士拉央医院接受治疗,在询问后得知女儿在2019年11月6日遭被告打的实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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