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深律师陈午峤指出,随着交通部指一旦政府修订后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,酒驾、吸毒或鲁莽驾驶初犯者,预料面对最高监禁15年、罚款10万令吉及吊销驾照20年,当局必需同时设定更完善的执法机制,避免有害群之马趁机贿赂。
他指出,无可否认,加重惩罚对打击酒驾有一定的帮助,但是这也可能是一把双面刃,即有执法单位内的害群之马,如交警单位和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内,趁机向被捕者索贿,以便逃过法律的制裁。
“执法单位贪污几乎是公开的秘密,但是我相信这只是一小部分的害群之马,因此当局在修改法案同时,在执法方面也要加强监督,并且设定防止贪污的机制。”
他说,防止贪污的措施包括让执法人员身上随身带上摄录机、定时更换职位与职务、设立更有效的贪污投报机制等;而在人民方面,灌输持续且有效的反贪教育,也是非常重要。
他是针对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在国会说,该部将建议在修订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时,即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,以致他人受伤或死亡刑罚分开;这意味新增醉驾或吸毒致死的司机,将面对更高的刑罚,发表上述谈话。
“该部建议,初犯者的监禁刑罚从现有的最高10年提高至15年;重犯者可被罚最高监禁20年;在修正法案中建议提高罚款数额,初犯者最高可被罚10万令吉,重犯者建议罚款15万令吉;至于在吊销驾照方面,该部建议从现有的10年提高至20年。”
他说,根据数据,每年有多达逾6000人在交通意外中丧生,而当中许多是摩哆骑士,酒驾造成死亡车祸,也是其中一项原因。
“大马是世界上死亡车祸最严重的国家之一,除了驾驶人士的态度之外,执法单位的效率也是间接造成的原因之一,因为许多驾驶人士面对严厉的法令时,都抱着侥倖的心态。”
他说,因此加强执法效率与廉洁,相信也可以帮助减少死亡车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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